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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出台多项措施稳定群众收入

2020-06-26 10:17 来源:延安市融媒体中心

黄陵县出台多项措施稳定群众收入

新建标准日光温室大棚 每棚一次性奖补2000元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及冻害、冰雹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日前,黄陵县出台支持发展区域特色种植业、设施棚栽业等十项措施,切实稳定群众收入。 

该县十项措施包括支持发展区域特色种植业、设施棚栽业等领域。其中,在支持发展区域特色种植业方面,对于对新园建设的农户,短枝苗木每株补贴3元、矮化苗木每株补贴4元、翡翠梨苗木每株补贴5元、桃杏苗木每株补贴4元、柿子樱桃苗木每株补贴10元,实施果园间伐每亩补贴1000元,在原防雹网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每亩再增加200元;支持农户新发展苍术、柴胡、鸡头根、黄精、板蓝根、金银花等中药材种植,面积在2亩以上,每亩补贴500元;支持农户通过棚内、房内、窑内等室内新发展食用菌,种植达到2000袋,且成活率在90%以上,每袋补贴1元;达到3000袋以上的,且成活率在90%以上,每袋补贴1.2元。每户补贴不超过5000袋;支持农户增加、复种荞麦、豆子、谷类、土豆、红薯、露地蔬菜、花生、黄花菜等农作物,每亩补贴300元。 

在设施棚栽业方面,支持农户新建或承包种植温室棚,新建标准日光温室大棚,每米补贴6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1座)。承包标准日光温室大棚,每棚一次性奖补20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2座)。支持农户新建或承包种植中型棚,新建标准中棚,每座补贴15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2座),承包标准中棚的,每棚一次性奖补500元(每户补贴不超过2座)。 

此外,该县还在特色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农户家庭成员外出务工、农户发展庭院三产服务业、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标准化可追溯生产和品牌建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支持扩大消费增收等方面给予支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编辑:王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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