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首页 新闻 延安 城事

死因不明起纠纷 科学鉴定巧调解

2020-01-15 12:20 来源:延安日报

2013年2月25日,枣园街道办(时为枣园镇)华林村村民康某为其女在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接种疫苗,2月26日凌晨家长发现孩子有异常反应便送往医院,经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抢救无效于凌晨5时死亡,于是家属对孩子的死亡原因提出疑问。2013年3月2日,宝塔区卫生局申请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孩子进行尸检。4月15日作出鉴定意见:“孩子系哺乳后胃内容物误吸导致吸入性窒息而死亡。”虽然鉴定意见证明孩子之死与接种疫苗没有关系,但是康某坚持认为事情是发生在疫苗接种之后,再加上自己生活困难,为孩子之死花去了不少钱,并扬言如果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支付相关费用的话就要和其闹事。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一触即发。

宝塔区卫生局、司法局以及枣园党委政府得知后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组,工作组首先对死者的父母进行安慰,从思想方面做工作,同时,以事实为根据,以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意见书以及延安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处理专家的诊断结论为依据,同死者家属进行交流,通过反复的思想工作,死者家属的思想终于有了转变。随后,工作组又给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工作,毕竟孩子死亡发生在疫苗接种之后,康某家庭生活也确实贫困,卫生服务中心虽然没有责任,但是从人性化角度出发,也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2013年4月28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死者尸检费、停尸费以及由这件事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婴儿抢救费、租车费等共计2.7万元;再支付1万元作为对死者家属的救助。”至此,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评析

此案以医患纠纷调解开始,以人情世故、贫困救助结束。从法律层面讲,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死者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尸检的结论证明,孩子的死亡与门诊接种没有因果关系,不符合医疗侵权的构成要件。但从人道主义出发,经调解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愿对康某给予救助也合情合理。(市司法局提供)

责任编辑:李平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