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首页 新闻 延安 热点

浅谈“五项公开承诺”

2019-02-13 14:59 来源:延安日报

2018年12月29日,延安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了“五项公开承诺”。内容包括:简便高效服务、崇德遵纪尚法、言行举止文明、严格规范着装、及时扶危救难,并公布了投诉渠道与举报奖励规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评价。此五项承诺,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公安改革与自身生活息息相关,让基层民警准确把握了市局党委班子在新时期对延安公安工作设立的目标与方向,也体现了新时代公安队伍严于律己、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可以说是一诺双关,在群众和民警之间搭起了一座由服务、信任、规范、担当、亲民构筑的坚固桥梁。它以《延安市公安机关文明形象规范(试行)》作为重要依据,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之中,让公安管理工作、执法活动长期保持在阳光下、镜头下,提醒全体民警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情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一、浅析现实意义

(一)“简便高效服务”是贯彻落实中省市公安“放管服”改革的具体实践。因公安管理涉及的生活领域较为广泛且复杂,部门设置分散,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群众前往公安机关办事如遇手续繁琐、环节过多、时限不明的情况时,极易导致群众走入“迷宫”,费时费力且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承诺简便高效服务,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新需要、坚持民意引领简政放权、放管并重的必然要求。将简明科学的办事环节与合理可行的办事时限公开向群众承诺,既能促使公安机关便捷、高效地为公众服务,又符合当前公安深化改革的总要求,同时对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崇德遵纪尚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公安的前提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人民警察道德水平的高低、道德修养的好坏,不仅决定着公安事业的成败,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公安机关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公平正义之师,守护人民安宁之剑。警察是正义的象征,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执法主体,人民警察只有以高起点筑牢法治信仰,努力提升道德意识和法律素质,作好知法懂法、守法释法的表率,才能不断提高公安执法能力和公信力,运用好手中的公权力。

(三)“言行举止文明、严格规范着装”是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硬性要求。队伍标准化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保障和核心要素,行为标准化是对执法行为的客观要求。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言语文明、举止文明、服务文明、着装规范,关系到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是公安机关纪律性、严肃性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一支执法队伍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及时扶危救难”是体现人民警察神圣使命与责任担当的直接表现。《人民警察法》第三章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而当人民警察遇到职责范围外的危难救助时,危难救助就是一种义务性非警务活动,但这种义务是基于人民警察的特殊身份而必须履行的义务,不能因为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而免除。基层公安工作与群众零距离接触,无论是街面巡逻治安警,还是岗台指挥车辆的交警,都是群众第一时间所要询问或者求救的对象,及时且耐心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勇于担当的体现,有利于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也能够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和幸福感。

二、思考落实推行

(一)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要牢固树立管理服务并重理念,在转职责、提效能上下功夫,在转作风、树形象上做文章,从文明用语、着装规范开始,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二是要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窗口资源整合,优化窗口服务流程,大力推行审批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同时,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加快推进公安政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提升主体素质,做到知行合一。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人民警察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当前公安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在日常执勤执法中,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满足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二是要积极开展执法实战培训。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按照精细化、标准化、实战化要求,对全体民(辅)警进行集中学习、网上培训、实战模拟、岗位比武,进而强化民警专业技能和法律意识。同时,每年定期举行民(辅)警法律业务知识考试,调动全警学法的积极性。三是要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把强化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作为必修课,引导教育广大民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

(三)提倡内外监督,完善追责制度。承诺具有公开性,所以必定是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的,任何公民都是一面镜子,直接反映着承诺内容的履行情况。首先,要拓宽监督渠道,使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以表达。通过门户网站的公众留言板、领导信箱、社区论坛、微信公众号、短信评警等形式,拓宽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反映问题途径,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对话的窗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其次,要保障群众权益,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对群众合理的诉求及时予以处理,对确实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群众暂时不理解、不支持的工作要及时答疑解惑,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公安机关的公信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再次,对于没有履行承诺内容的部门和民警,要根据相关条款进行对应的追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责任倒查”制度。公安机关内部要充分发挥纪检督察的作用,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常态化的开展纪律作风自查活动,让民警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将工作错误率与失误率降到最低。

(作者单位:延安市交警支队新区大队)

责任编辑:许敏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